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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分行、雄安新区分行,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冀政办字〔2021〕140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和《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度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是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十条措施》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工作指导,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申报审核责任 

  各金融机构、相关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审核流程和规定,对申报的基础数据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请各相关金融机构、企业按各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附后)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有关单位。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随附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光盘。 

  附件:1.首发债券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2.资产证券化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3.“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或项目中长期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指南 

  4.“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企业中长期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指南 

  5.供应链融资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6.股权投资基金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7.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8.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9.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10.金融创新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11.信用承诺书 

  12.审核意见(模板)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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