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 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河北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5个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财政部着眼于进一步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聚焦支持粮油生产、耕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的资金名称、支出方向、支持内容等进行优化,整合设立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5项转移支付,印发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按照财政部要求,我们认真学习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与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河北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关于5个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性方面有4项内容我们进行了一致规范:一是具体明确了省市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清晰界定任务分工;二是对资金支出范围进行拓展,结合我省实际,补充了省本级资金的支持方向;三是在国家办法提出的分配因素基础上,增加绩效评价因素作为资金测算分配依据,进一步发挥好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四是细化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督内容,明确部门绩效管理和监督职责,提出资金的具体绩效管理要求。具体到各项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国家新办法,明确资金采取因素法和定额测算分配,支出方向主要包括支持小麦“一喷三防”、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方面,支持方式主要为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贷款贴息等。 

  (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留了原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业发展、农业产业融合、畜牧业发展、渔业发展及其他重点任务等6个支出方向,删除了国家办法中不涉及我省的“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支出项目。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为原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支出项目,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以及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 

  (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在国家办法规定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方向基础上,增加了省级资金支持的农业节水补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五)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细化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全纳入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管理;二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相关费用提取进行严格限制,县级可按最高不超过3%从中央资金中据实列支(原提取上限为项目全部财政资金的5.5%),省级资金不允许提取相关费用。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中,增加了调节内容和激励措施,对投入力度大、完成质量高、管护效果好的市县,通过定额补助予以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附件下载